柳州市卫生监督所是隶属于柳州市卫生局的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定编人数108人。我们的服务宗旨是廉洁、高效、公正、文明。
本所设10个科室(行政科室3个、业务科室7个):人事科、办公室、财务科、卫生许可审查科、传染病与消毒卫生监督科、职业卫生监督科、鱼峰区公共卫生监督科、柳北区公共卫生监督科、柳南区公共卫生监督科、城中区公共卫生监督科。
柳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主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对我市的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行为和公共场所、有毒有害生产企业、学校、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生产使用单位、集中式和二次供水单位及传染病卫生、医疗卫生机构(包括预防保健、采供血机构)实施卫生监督管理。
主要包括:负责食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的申请受理、初审上报和批准后证书发放等工作;负责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工作;组织现场监督检测、采样;组织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定期向社会通报卫生监督结果;对卫生污染、中毒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提出处理意见;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案件,开展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和处理意见;负责对卫生监督执法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负责全市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工作;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参与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立法的调研、论证和起草;参与对卫生监督技术支撑机构的资质认证工作;承担市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监督执行机构交付的其它卫生监督任务,保证各项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全面推进卫生综合执法,规范监督行为,做到依法行政。合理划分和明确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职责,理顺和完善卫生监督体制。
全所卫生监督员决心在市卫生局领导下、在所党政班子的带领下,忠于职守、勇于创新、严格执法、廉洁奉公,以新的姿态和作风服务于社会。